解读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 | 制度优势如何更好转化为社会建设效能?
摘要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在我们党和国家历史上具有重大的历史意义和现实意义,第一次在党的全会上系统研究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问题,是我国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到全面建设现代化的重要里程碑,对加强我国社会建设具有重大的指导意义和现实针对性。重点是把我国国家根本制度的显著优势和社会建设基本制度的显著优势,更好地转化为全面加强社会建设的效能。
刚刚闭幕的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作出了《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会议充分肯定了我国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的显著成就和显著优势,充分说明我国国家制度和治理体系具有强大生命力和巨大优势。会议从十三个方面部署了加强和完善国家制度体系的目标任务,强调指出要突出坚持和完善支撑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根本制度、基本制度、重要制度,着力固根基、扬优势、补短板、强弱项,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制度体系,加强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把我国制度优势转化为国家治理效能,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有力保证。这对加强我国社会建设,尤其具有重大的指导意义和现实针对性。
把我国制度优势更好转化为构建社会建设理论体系的效能
理论是行动的指南,理论体系建设至关重要。全会明确提出坚持和完善社会建设制度的要求,即:坚持和完善统筹城乡的民生保障制度,坚持和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我国国家根本制度的显著优势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我国社会建设基本制度的显著优势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不断保障和改善民生,增进人民福祉,走共同富裕道路。把我国制度优势更好转化为构建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建设理论体系的效能,就要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社会建设的重要论述和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我国根本制度为核心,以我国社会建设基本制度为基础。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人民立场是马克思主义的根本立场。以人民为中心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核心观点。十九届四中全会把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放在了社会建设制度体系显著优势的首要地位。社会建设是直接服务群众的工作,与群众冷暖息息相关,是我们党人民立场、人民情怀的集中体现。在推动社会建设过程中,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不断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真正做到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这既是开展社会建设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也是检验社会建设工作质量和成效的最高标准。
把握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两方面重点。社会建设任务千头万绪,但归结起来主要包括两方面重点:提高保障和改善民生水平,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全会明确提出,要坚持和完善统筹城乡的民生保障制度、坚持和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社会建设要坚持服务为先,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重点,着力解决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社会治理是国家治理的重要方面。要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治理之路,善于把党的领导和我国社会主义制度优势转化为社会治理优势,在党的领导下实现政府、市场、社会共建共治共享。
抓住党建引领、改革创新、重在基层三个着力点。党政军民学,东西南北中,党是领导一切的。在社会建设工作中,要把加强党的建设、巩固党的执政基础贯穿于社会建设各项工作始终。通过社会体制改革,激发社会发展活力,推动社会实践创新。社会建设要把抓基层打基础作为长远之计和固本之策,丝毫不能放松。
不断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主协商、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社会治理体系。全面加强党对社会建设的领导,以党的建设为引领,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充分发挥政府的主责作用,切实加强社会服务和管理。充分发挥我国民主协商的制度优势,健全基层社会治理共商共治机制。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和公众的主体地位,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坚持依法治理,切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努力构建和谐社会。以科技为支撑,建设智慧社会。
不断提高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能力和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水平。不断提高系统治理能力,加强统筹规划、整体推进。不断提高依法治理能力,大力推进法治社会建设。不断提高综合治理能力,加强综合协调,形成工作合力。不断提高源头治理能力,深化基层社会治理。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离开社会化就没有出路,离开法治化就没有保障,离开智能化就没有支撑,离开专业化就不可能上水平。提高社会化水平,就要充分调动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把社会力量广泛动员起来,把社会活力充分激发出来,深化基层群众自治,扩大公众有序参与,引导驻地单位主动支持,推动企业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提高法治化水平,就是要加快推进社会建设立法,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切实把依法治理贯穿于社会治理全过程。提高智能化水平,就是要加快推进智慧城市建设,把“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等现代信息技术广泛运用到社会建设实际工作中。提高专业化水平,就是要打造一支专业化的社会工作者队伍,把培养一批专家型的社会治理干部作为重要任务,用科学态度、先进理念、专业知识去服务和治理社会、建设和管理城市。
努力在落细落小落实上下功夫、在共建共治共享上求实效。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抓工作要踏石留印、抓铁有痕,要像绣花一样搞好城市精细化管理。社会建设事关人民生活幸福安康、国家长治久安,是实实在在的事情,是亿万人民的共同事业。全会明确指出,要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要坚守底线、突出重点、完善制度、引导预期,完善公共服务体系,保障群众基本生活,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不断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形成有效的社会治理、良好的社会秩序,使人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
把我国制度优势更好转化为构建社会建设运行体系的效能
社会建设重在实践。要把我国制度优势更好转化为构建社会建设运行体系的效能,就是要将“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做主与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根本制度体现在各个方面,把统筹城乡的民主保障制度和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落到实处。
把我国制度优势更好转化为构建社会建设工作体系的效能。社会建设工作体系要把我国根本制度、基本制度、重要制度具体化。全会进一步确立了“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主协商、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社会治理体系,在原有表述基础上,增加了“民主协商”的表述,使我国社会主义民主协商制度显著优势得到充分体现;增加了“科技支撑”的表述,使社会治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的要求得到充分体现。这使我国社会治理体系的表述更加全面、更加系统、更加完善。毫无疑问,这也是我国社会建设的工作体系和体制,要不断地坚持和完善。
把我国制度优势更好转化为构建社会目标任务体系的效能。社会建设目标任务是我国国家制度的本质要求和具体体现。党的十七大明确提出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重点,加强社会建设的目标任务。2011年,国家“十二五”规划将社会建设分为社会服务、社会管理两编12章。十八届三中全会用“社会治理”代替“社会管理”。党的十九大从“提高保障和改善民生水平”“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两个方面部署了社会建设的目标任务。十九届四中全会又从“坚持和完善统筹城乡的民生保障制度”“坚持和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两个方面,明确提出了将制度优势更好转化为工作效能的目标任务。
把我国制度优势更好转化为构建社会建设政策法规体系的效能。政策和策略是党的生命。落实社会建设的目标任务,离不开社会建设政策法规体系的逐步完善。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亲自抓改革,党中央、国务院出台了一系列关于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的政策法规。在新一轮机构改革中,全国及地方人大常委会都新成立了社会建设委员会。这无疑是加快推进社会建设政策法规体系建设的重要举措。2008年后北京出台社会建设“1+4+X”系列文件,2014年后上海出台基层社会治理“1+6”文件,这都是从政策法规体系建设入手加强社会建设的好经验,是将制度优势转化为社会建设效能的具体行动。
把我国制度优势更好转化为构建社会建设评价指标体系的效能。社会建设与经济建设一样,也要有可量化、能评价的指标体系。在这方面,全国各地进行了积极探索,取得了良好效果。《北京市“十二五”时期社会建设规划纲要》就确定了包括“一刻钟社区服务圈”覆盖率等在内的社会建设28项主要指标。《北京市“十三五”时期社会治理规划》继续沿用了这套指标。2011年,在这套指标基础上,北京市研究制订了“中国社会建设综合评价指标体系”。自2012年以来,每年对全国31个省市自治区、15个超大型城市、北京市16个区进行测评比较,每年发布一部蓝皮书,动态掌握全市乃至全国社会建设进展情况。相应的,北京市还围绕街道、社区、社会组织和企业社会责任等,建立了一整套评价体系。这都是把我国制度优势更好转化为社会建设效能的创新实践。
把我国制度优势更好转化为构建社会建设话语体系的效能。社会建设和社会治理概念,是中国创造,具有鲜明的中国特色。应当在生动丰富的实践基础上,集中群众智慧、进行规范提炼,逐步构建一套本土化的中国社会建设话语体系。这也是把我国制度优势更好转化为社会建设效能的具体体现。近些年来,北京市委市政府广泛应用“一刻钟社区服务圈”“枢纽型社会组织”“网格化”“社会领域党建”等概念,在全国各地产生了广泛的影响。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的《北京城市总体规划(2016—2035)》,也使用了“一刻钟社区服务圈”等概念。
把我国制度优势更好转化为提高社会建设工作能力水平的效能
社会建设重在落实。要尊重发展规律,立足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国情和不同的区域特点、不同的发展阶段,不断改进方式方法,不断提高能力水平,把我国制度优势更好转化为社会建设创新实践的效能。
把我国制度优势更好转化为改进社会建设工作方法的效能。制度体系、目标任务明确之后,工作方式方法就成了关键因素,要把我国制度优势更好转换为改进社会建设思想方法和工作方法的效能。坚持问题导向。问题就是时代声音。要切实提高发现问题、研究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和水平。坚持需求导向。群众的迫切需求就是号令。要切实提高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问题的能力和水平。坚持目标导向。目标任务就是前进方向。要切实提高统筹规划、分步实施、务求实效的能力和水平。坚持创新导向。改革创新就是前进的动力。要切实提高与时俱进、积极探索、创新实践的能力和水平。这“四个导向”是一个有机统一的整体、环环相扣的闭合系统。首先是从问题出发,其次是着眼群众迫切需要,然后是明确时间表、路线图,最后是通过改革创新解决问题、取得实效。这就是说,坚持做该做、能做、有用、有效的事。
把我国制度优势更好转化为不断提高社会建设能力的效能。不断提高系统治理能力。社会建设和治理是长远的复杂的系统工程,要加强科学规划、分步实施,一件接着一件办、一年连着一年干,逐步实现工作目标。不断提高依法治理能力。社会建设和治理要坚持依法办事,不断健全政策和法规体系,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切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不断提高综合治理能力。社会建设和社会治理牵涉面广,与许多工作相交织,与各类各级组织和所有人群密切相关。要动员社会各界广泛参与,共商共治共建共享,针对具体情况和问题综合施策,运用法律的、政策的、行政的、社会的、经济的、宣传教育的、社会心理的等多种手段做好工作。不断提高源头治理能力。社会建设和社会治理不能简单就事论事,要学会从源头发现、研究、解决问题,多出治本之策,把问题解决在基层、解决在初始阶段。
把我国制度优势更好转化为不断提高社会建设工作水平的效能。不断提高社会化工作水平。在党的领导和政府保障下,动员全社会广泛参与、共建共治共享。不断提高法治化工作水平。社会建设和治理决不能跟着感觉走,要坚持依法治理,坚持民主与法治相结合、法治与德治相结合。不断提高智能化工作水平。要充分运用智能化手段,把智慧城市、网格化体系建设好。不断提高专业化工作水平。要培养和使用一大批专业化的领导干部队伍和工作人员队伍,充分发挥社会组织、社会企业等专业机构的作用,不断提高精准化服务、精细化管理水平,使社会建设效能更精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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